东北网11月16日电 记者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力度,该行日前专门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从年初开始,黑龙江省各金融机构通过授信、降低贷款门槛等措施,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截至目前,黑龙江省主要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授信户数达424926户,比年初增加48431户;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已达413.5亿元,比年初增加17亿元。
日前,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制订了10项措施,进一步加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根据《实施意见》,人民银行将通过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及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强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联动效应;争取国家支持,尝试发展规范化的投资公司、贷款公司,引入民间资本壮大信用担保机构;健全考核机制,通过灵活、合理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覆盖中小企业风险,通过风险溢价来弥补贷款损失,而不是简单针对某一笔贷款的失败追究责任,从而充分调动各级信贷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建立以信用征集、查询、评估、披露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观念,规范其经营活动中的信用行为;积极引导和支持典当业和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为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进一步扩大简化边贸企业进口异地付汇备案手续范围,今年拟将试点扩大到全部25个口岸的所有企业;启动“出口收汇核销系统”中自动核销功能,在全省确定32家企业开展出口收汇自动核销业务,并逐步推广,拟将单笔出口收汇核销允许差额由原来的500美元放宽到5000美元;完善、简化外资并购外汇登记,允许境内居民为换取境外公司股权凭证及其他财产权利而出让境内资产和股权并予以外汇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