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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土资源厅厅长就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答记者问
2005-11-16 10:12: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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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6日电 为解决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近日,记者就黑龙江省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的决定,采访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福和。

  记者: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业开发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请你谈谈黑龙江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义。

  徐福和厅长:好!我省的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品种也比较齐全。截止到2003年底,我省共发现各类矿产(含亚种)132种,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78种,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石墨等在全国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省的矿业开发也比较活跃,目前全省有各类矿山4306个,除石油天然气外年实现矿业工业产值达132亿元。

  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矿业开发已经取得了及其显著的进步;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矿产品需求旺盛,价格大幅增长,我省的矿产资源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又有所抬头,有些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严重,无证勘查和开采,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出现反弹;矿山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乱采滥挖和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等问题在部分地方比较严重;官矿勾结,干部充当非法采矿者“保护伞”等问题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影响了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国务院部署开展这项活动非常及时,也是完全必要的,这项工作必将对我省矿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国务院曾多次部署开展整顿矿业秩序工作,然而这次的时间是最长的,请问我们用2年多的时间进行整顿和规范,最终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徐福和厅长:应该说这次整顿是过去几次所不能比的,无论是从时间安排上,还是从参与的部门上,以及对工作的要求上,力度都是相当大的,从中也能看出国家对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我们这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整顿和规范,切实解决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建立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善、责权明确、管理规范、秩序井然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记者:请你介绍一下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好吗?

  徐福和厅长:概括的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有5项任务: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对强采、盗采黄金、砂金、石墨等行为进行专项打击。二是严肃查处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三是坚决纠正违反规划、圈占资源、过量开采、一证多井及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面开展对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五是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也有5项任务: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制度,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二是规范矿产资源配置,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三是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促进矿产资源整合,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四是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矿产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五是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我省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点有哪些?

  徐福和厅长: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强采盗采、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从现在起,对无证或持无效证件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公安机关不得批准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和物资,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监管机关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停止开采并依法从重处罚;持勘查许可证边探边采、以探代采的,按无证采矿予以处理。对“四证一照”不全的煤炭开采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必须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二是严肃查处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对越界开采的,要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并依法处罚;造成资源破坏的,要吊销采矿许可证。对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要区分情况,采取罚款、吊销证照等方式进行处理。凡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进行开采以及超出设计能力生产、采厚弃薄、采富弃贫等掠夺式开采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在各类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和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小矿,要坚决予以关闭。三是坚决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涉及的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和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管理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按照“自查自纠从宽、顶风违纪从严”的原则,坚决纠正擅自修改调整规划,违规越权审批、以收费代许可、过度圈占资源、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及徇私舞弊问题。四是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的问题。五是逐步建立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抓紧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资源勘查开采资质管理办法,加强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准入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记者: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的时间长达两年,具体的部署是什么?

  徐福和厅长: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今年以治乱为主;明年以治散为主,同时开展相关规范工作;200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各项任务。具体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是动员准备阶段,从今年9月10日到11月10日。第二是全面排查阶段,从今年11月11日到年底。第三是全面整顿规范阶段,从2006年1月到2007年6月。第五是总结验收阶段,从2007年7月到2007年底。

  记者: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政策性强,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应该如何把握?

  徐福和厅长: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治乱”与“治散”相结合的原则。“治乱”与“治散”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实现矿山布局合理、开发秩序良好;二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建立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效机制;三是整顿规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的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矿业经济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四是依法整顿与规范行政行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整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与此同时我们要把握好以下政策:

  第一、凡是不按规定于2005年9月22日以后仍不撤资撤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一经查实,不论其职位高低,一律就地免职并从严处理。

  第二、凡盗采、强采、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或以采代探的,不受时间界限限制,一律视为非法采矿。

  第三、对各种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注明的矿种不符的,一律视为无证采矿。

  第四、凡是未经批准以承包、联合经营、租赁等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一律视为非法转让矿产资源。

  第五、对非法炒买炒卖探矿权、采矿权及非法转让矿产资源,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一律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取消其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格。

  第六、通过非法手段、伪造资料,提供虚假证明,以欺骗手段获得探矿许可权、采矿许可权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撤销其勘查许可或采矿许可。

  第七、对采矿权已经灭失,且已申报破产的矿山企业,以及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仍然在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的矿山企业,一律视为无证开采。

  第八、对不按有关规定依法汇交地质资料的探矿权人,或未经批准以手中探矿权与他人联营、合作、入股,牟取非法利益的,均依照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记者: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比较复杂,难度也相当大,我们将采取哪些保证措施以确保任务的完成?

  徐福和厅长: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省长申立国为组长,省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和我为副组长,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省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目标全面实现。同时省政府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这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落实群众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政府近日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门部署,我想所有这些都为我们按时保质完成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