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 大庆市从今年初开始实施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至目前,全市共有110家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总计2400万元,解决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农民工投诉、举报被拖欠工资案件的高发期,大庆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此都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处理这类案件,但一直得不到根本解决。
从今年1月起,大庆市正式施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了新开工的建设单位在向建设等行政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资保障金登记手续,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银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对于未缴纳保障金的,建设行政部门将对其在建工程予以停工,竣工工程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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