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9日电 东宁一先后两次被打击处理的农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出狱第一天就冒充警察到个体旅店骗取钱财,结果第三次锒铛入狱。
23岁的周德强是黑龙江省东宁县老黑山镇的村民,2002年11月因抢劫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5年1月因盗窃被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2005年7月20日,周德强刑满释放,当晚10时,酒后的周德强又产生骗钱的念头,先后来到东宁镇茂盛旅店等六家个体旅店,冒充东宁县奋斗派出所民警,收取治安登记本费,骗取钱财600余元。当得意洋洋的周德强想用骗来的钱再找个酒店喝两杯的时候,被警察抓获。
日前,东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周德强提起公诉后,东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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