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21日电 “十一”前夕,刚装修完新房的纪先生满怀欣喜地从道外一家商场买回了一台彩电,没有想到,自从这台彩电搬进新家开始,他便经历了三次退货换货,还是没看上可心的电视,并与商家陷入了纠纷。
据纪先生介绍,第一台彩电到家没几天,他发现电视耳机插孔失灵,厂家售后维修人员登门检查后说,确实存在毛病,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也可以选择退换。纪先生选择了换货。
10月2日,第二台彩电又送货上门,纪先生在验货时发现,这台新彩电外观有明显的磕痕,底座有污泥,机体已没有四个软胶护角,他感觉这台电视不是新开包装的,当即说明对这台彩电不认可,经与商家交涉,商家答复,“黄金周”期间工作太忙,过节后再给予换货。
10月6日,第三台彩电送货到家。看到这台原包装、新附件、外观完好无瑕的新彩电,纪先生认同了,可没想到的是,在使用中纪先生发现,第三台彩电虽然包装、外形与自己选择的电视相同,但功能不完全一样。他马上与商家沟通。10月12日,商家驻哈总部售后经理告知,具有那种功能的彩电目前只有样机没有现货,厂家会想办法从外地调来一台,一定达到消费者满意。
10月26日,纪先生将商家投诉至道外区消协,在调解过程中,商家和厂家对纪先生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可以理解,我们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一次次换货。送货员送错了彩电不存在故意行为。商家明确表示,可以给纪先生退货并给予适当赔偿。但是他要求的赔偿的金额过高,商家没法接受。现在商家正积极配合消协的处理,希望能尽早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