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1月26日电 26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市政恢复供水期间卫生监测应急工作方案,规定在恢复供水时必须严密监测水质的8项重要指标。
这8项为:色、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硝酸盐氮、耗氧量和游离余氯。
根据方案规定,在恢复供水时哈尔滨市辖区内的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动力区、香坊区等末梢水监测点做好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实验室水质检验结分别上报给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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