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29日电 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饮用水、食品安全,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昨天决定,近期将对松花江流域沿岸地区,以松花江水为原料生产饮用水、饮料、啤酒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
据了解,实行强制检验的产品包括:所有以松花江水为原料生产的瓶(桶)装饮用水、饮料和啤酒。其中饮料含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及其饮料、含乳和植物蛋白饮料、湿法生产的固体饮料。与此同时,省、市质监局派专人进驻水厂,对水厂水制品进行全程跟踪检验。确保水厂和食品企业所用水源为无污染地下水或者桶装饮用水。同时,动员所有检验力量,对全市相关企业进行不间断成品强制性检验,以确定食品中是否含有苯或者硝基笨成分。
实施强制检验的地区包括:哈尔滨市、阿城市、双城市、佳木斯市、同江市、肇东市,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方正县、依兰县、汤原县、桦川县、富锦县、绥宾县、肇源县,以及省农垦总局所辖的松花江沿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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