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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在楼道抢钱一劫匪被判无期徒刑
2005-11-30 13:16: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汤军 温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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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1月30日电 一年内在楼道抢劫2万余元,李某日前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李某家在吉林省,今年21岁,没有工作。2004年,李某来到五常市,经过日夜踩点,他第一次下手时,以到朋友家串门为由,骗开单元防盗门,在楼道内持刀逼住一回家的女青年称,再不给钱就强奸你,然后再杀你全家。女青年只得交出仅有的152元钱。

  第一次抢劫得逞后,李某再难收手。此后的半年里,他持刀威胁恐吓,在五常市8个效益较好的单位的家属楼里实施抢劫12次,抢得人民币计2万余元。今年,这个“家属楼劫匪”被抓获。日前,李某为得到宽大处理,在法庭上坦白交代了抢劫犯罪情节,因抢劫的数额巨大,被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