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日电 家住明水县双兴乡双泉村的张某,为把女友领走,两次在女友村子里放火,以此施加压力,近日被法院判定纵火罪罪名成立。
张某伙同王某来到女友居住的双利村,将其女友家柴草垛点着,致使四家玉米秸秆全部化成灰烬,秸秆价值人民币2255元。
之后张某又将双利村崔某家柴草垛点燃,秸秆价值人民币3685元。趁村民救火之际,王某找到张的女友说张要领走她,被张某女友拒绝。张、王在回家途中被民警抓获,两人供述了放火的全部经过。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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