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日电 海伦市的赵某来到哈尔滨后,盯上了这里的旅店。在一个半月时间里,赵某分别在5个旅店内实施盗窃,窃取财物共计人民币6930元。
2005年6月26日晚,赵某投宿在道里区建国公园附近的一家旅店。凌晨,他趁同屋旅客刘某熟睡之机,盗取了刘某人民币800元以及一部手机。在此后的一个半月时间里,赵某利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在道里区的四个旅店内实施盗窃,共窃取财物价值人民币6930元。
2005年8月17日,赵某作案时被人发现,随即被送到公安机关。11月22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决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