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3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黑龙江省将于12月5~6日和明年1月5~6日在全省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活动。
三岁以下儿童必须接种疫苗
据介绍,此次免疫接种对象为居住在黑龙江省的所有0~3岁儿童,即所有2002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新生儿)。专家介绍,这些儿童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出生地与居住地在哪里,一律接种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
省疾控中心要求,负责计划免疫工作的医务人员要发现并为所有接种脊灰疫苗史少于3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进行接种。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如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疫苗由地段医院提供
据了解,此次免疫接种分两轮,第一轮时间为今年12月5~6日;第二轮时间为2006年1月5~6日。家长可以携带孩子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城镇地段医院预防接种点,为儿童喂服脊灰糖丸疫苗。卫生部门还将在流动人口进出点,如市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医院等设立临时接种点。
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免疫科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去年开展了大面积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此次除按程序为儿童接种疫苗外,将主要针对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居住较多地区开展疫苗接种的查漏补种。
患肠胃病者延缓服疫苗
专家介绍,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时应注意,此种疫苗只能口服,患胃肠病时最好延缓使用。脊髓灰质炎疫苗是减毒活疫苗,遇热会失效,服苗时应用冷开水吞服,服苗后半小时内不宜饮热开水,以免影响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婴幼儿最好在服苗后半小时内停止吸吮母乳,否则母乳中抗体会中和(杀死)疫苗,如在服用时出现呕吐应重服。服用后一般无不良反应,仅见少数轻微胃肠道症状。高烧、免疫能力受损、正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抗癌药物治疗者不宜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