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3日电(记者高长利)副省长刘海生今天表示,黑龙江省年底前将关闭200个以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和非法煤矿,关闭范围既包括个体民营煤矿,也包括国有煤矿。
刘海生在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提出5项具体措施:
坚决取缔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矿井。全省目前发现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煤矿101处,这些煤矿将坚决予以关闭。对已经确定要关闭的矿井,要立即发布关闭矿井公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供电、供水,炸毁井筒,拆除电源和地面设施,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遣散从业人员。
彻底关闭龙煤集团国家批准的“五统一”矿井以外的小矿井。除经国家允许保留的87个矿井外,其余一律关闭。拟保留的矿井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彻底回购;必须拿到大矿统一管理;必须按限定时间、规定的标准拿到证照。达不到以上三条的煤矿,也要坚决关闭。
关闭年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各地、各单位要提前进行检查,年末前整改无望的要先行关闭。对照整顿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实行“谁验收、谁负责”,把关不严的要追究责任。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要制定方案、培训人员,确保安全。逾期不能完成整顿或验收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
证照齐全的矿井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显示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关证照并予以关闭。
对改扩建煤矿和资源整合煤矿要重新进行复核。防止借改扩建之名逃避关闭。对确定技术改造的煤矿,要检查是否履行了合法手续,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是否遵守施工安全规定。改扩建煤矿的规模,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要求。资源整合煤矿必须是以大并小、以优并差,必须先关闭后整合。防止曲解、误导“整合”,逃避或拖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