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5日电(记者 杜丽华)今天上午,在省政府召开的第57次省长办公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强调,为深刻吸取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要在全省坚决落实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制度。对于应该下井带班而没带班的负责人进行一次警告,两次撤职。
张左己指出,全省要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确保每个班组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要将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职工和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该带班而没带班的负责人,又没有正当理由的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撤职。
据了解,东风煤矿“11·27”事故发生时,没有矿级领导在井下跟班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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