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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春城小区房屋面积大“缩水” 80业户挺身而出维权益
2005-12-08 05:39: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中华 邹呈娣 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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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8日电 哈尔滨市中北春城小区业主发现所购房屋出现“缩水”现象,购房使用面积与实际面积差1平方米至4平方米不等。6日,开发商电话通知部分反映情况的居民,当日退还房屋“缩水”部分的差额款,但当居民去签定协议时发现,开发商又在协议上做了手脚。昨天上午,气愤的80余名业主准备向开发商讨说法,但开发商拒不露面。

  8时许,记者来到香坊区香滨路4号的中北春城小区会所。中北春城6栋8单元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他在中北春城购买了房屋,合同约定使用面积68.54平方米,购房金额为217526元。2003年小区的部分业主发现自家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和购房合同上所写不符。业主们将这个情况向开发商——黑龙江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反映后,开发商聘请哈尔滨广厦房地产面积测量公司对反映有“缩水”问题的40多户居民的房屋进行测量。王先生家测量后的使用面积是66.87平方米,与合同约定的差了1.67平方米。开发商表示可以给居民退钱,并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上标明:“补款是对居民们所购房屋使用面积‘缩水’问题的终结”。王先生得到开发商的退款5300元。心存狐疑的王先生和中北春城的其他业主共同聘请了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对房屋进行测量。王先生家实测使用面积仅为65.74平方米,“缩水”2.8平方米。其他居民家的测量结果也和广厦公司的测量有很大出入。

  中北春城5号楼2单元的丛女士说,她购买的商品房是65.67平方米,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对房屋米数进行测量后发现,面积少了2.01平方米。丛女士说,房屋使用面积“缩水”,热费、物业费却依然按照房产证上的使用面积收取,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是每平方米0.7元,热费每平方米31.15元。按此计算,每多出一平方米,居民们就要多负担31.85元的物业费和热费。

  于是,居民再次找到开发商进行协调。6日,开发商电话通知了反映问题的居民,说可以给居民们退钱,但是由于居民们找省测绘科学研究所测量时,开发商并没有在场等种种原因,退款金额只能是差额的95%。让居民们没想到的是,当他们准备签定协议时却发现,房屋的使用面积差额也被打了9.5折。居民们当场以开发商做手脚“算计”业主而拒绝签字。

  10时许,记者来到黑龙江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与一位姓刘的书记取得了联系。当记者表示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时,被他拒绝。这时,部分业主拿着签好的协议来找开发商,该公司一位姓韩的经理表示此事不归他管,只有刘书记才了解情况,让业主们去找刘书记。可业主们寻遍该公司各个房间也没找到刘书记。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到了黑龙江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另一位负责人郝经理。当记者提及“缩水房”问题时,他拒绝回答,并称有专人回答这一问题,并挂断电话。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