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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新建伊春民用机场给予正式批复
2005-12-08 13:41:40 来源:东北网-伊春日报  作者:王宏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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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12月8日电 12月6日,记者在伊春机场筹建处了解到,新建黑龙江伊春民用机场项目已于2005年11月3日由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文件正式批复。

  批复中规定,新建黑龙江伊春民用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伊春市中心区以东,距伊春火车站13公里处的乌马河局伊林经营所林都村附近。本期工程建筑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为3C,跑道长2100米,航站区按满足2015年旅客吞吐量12.2万人次的目标设计,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

  据了解,伊春民用机场项目是于2001年开始,经历了规划调研、选址、立项三个阶段。同年,这一项目被民航总局列入到10年规划中的十一五期间建成项目。同时,又被黑龙江省纳入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和十五机场建设规划。2004年至2005年,省委、省政府又将此项目列入“百项工程”重点推进项目。2005年9月7日,这一项目在国务院105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

  伊春机场的建设对我市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它不仅符合民用航空机场建设布局,同时,也是我市发展旅游产业的迫切要求,是改善伊春边境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边境口岸贸易的发展和完善城市功能的必然条件,是加强小兴安岭森林防护和边境国防建设的重要保证。机场的建设可强有力地促进我市的经济转型。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