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0日电 昨日,黑龙江大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黑龙江晨报5日刊发《大众新城楼梯间安暖气收居民热费遭业主质疑》一文回应说:楼梯间安暖气是严格按国家和黑龙江政府有关建筑节能标准做的,至于楼梯间热费,应由供热单位按政策规定收取。
据黑龙江大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助理蔡尚贤说:“大众新城一期30万平方米建筑工程是按国家硬性规定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全部34栋住宅楼160多个单元的楼梯间暖气工程费用在100万元以上,现在花了钱,还惹来麻烦,我们觉得很困惑。大众新城一期所有住户的热费都是由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所属的怡和供热公司收取,开发商没有收过一分钱。现在居民对收取楼梯间热费不满,应该和我们开发商没有关系。同时,如果不是有硬性规定,那么投入大笔费用增加取暖设施,却换来业主一片质疑声,别人一定会认为我们的脑子有毛病。”
据了解,大众新城的建筑设计单位是哈尔滨建筑设计院,该院5日向黑龙江大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了《关于楼梯间采暖问题说明》,内容显示:设计依据是1995年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中规定,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在-6℃以下的地区,楼梯间应采暖。据哈尔滨建筑设计院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楼梯间采暖,墙体采用节能墙体是所有民用建筑设计中的强制性规定。
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建设厅科技处、设计处。1995年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颁布后,自2001年起,黑龙江省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对楼梯间采暖,墙体采用节能墙体制定强制性规定,要求从设计、审图、施工到工程验收层层把关。
另据了解,今年9月14日,哈尔滨市供热办转发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计算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除了包括套内使用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外,还包括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栋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10月28日,大众新城进户,供暖单位依据上述文件收取业主楼梯间热费。目前,由于业主不认可楼梯间分摊面积数据,供热单位答应,等经过实测,业主认可后,多退少补。
据蔡尚贤说,虽说楼梯间热费是业主和供热单位之间的事,但他个人认为,开发商按节能设计的住宅小区,特别是外墙保温和楼梯间采暖,与没有采取这些措施的住宅小区相比,供热节能效果会大幅提高,相应的单位面积热费收取标准应该降低。总之,业主住在节能住宅里应比住不节能的住宅少交热费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