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2日电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一些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九成以上都不合格。那么,如此之多的虚假药品广告、医疗广告究竟是如何出炉的呢?哈尔滨市一家广告公司的部门经理李明(化名)向记者披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我们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国内中小药品生产企业、保健品企业的地区代理商及民营医院等。代理商在一种药品或保健品的广告上就投入多达四五千万元。‘丽姿减肥胶囊’去年的广告投入有4000多万元!”李明感慨地说:“哪家广告公司面对如此高的金钱诱惑能不动心呢?”
广告公司对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非常清楚,也知道关于乙肝、牛皮癣、壮阳、癌症等药品的广告是不允许发布的,但为了笼络客户,满足客户的需求,争取最大的利润,制作虚假广告成了普遍现象。
李明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曾经代理了西部某城市一家民营药厂生产的乙肝中药,先后给厂家做了4个广告文案。一号版本内容简单,广告语只有一句———中医治疗乙肝新药。这个版本是专为该药通过药监部门的广告审核设计的;二号版本主要从突出治愈率优势的角度出发。这个版本出现了“治愈率达到98%,功效包括治疗乙肝大小三阳,转阴率高”等这样的广告语;三号版本则是从消费者心理出发的。让一个患者做“代言人”,出面讲述服药后,疗效有多么神奇;四号版本则从权威性方面发布。让一些专家、教授说出“药效明显,没有毒副作用”、“经过临床实验,该药的确能杀灭乙肝病毒,是中医治疗乙肝的一大研究成果”这样的语言。
“没有几个广告公司会真的请来专家,这也是要花钱的,我们一般都自己‘制造’专家。”李明说,广告公司找几个稍稍懂一点医学的人,再指导这些所谓的专家如何如何说,基本上都能骗过老百姓。很多时候,广告公司发布的医疗广告根本就不送到有关部门审批,直接发布。
《广告法》中明文规定:如违法发布医药广告,将责令企业、广告公司和媒体改正或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或者处以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据李明讲,他们广告公司对付工商罚款的办法就是伪造合同,广告公司在发布广告时通常不跟发布单位签合同,就是怕工商部门来处罚时,损失太大,这也已经成为医疗广告界人士心照不宣的事情。前不久,他们公司有一个实际收益高达150万元的医疗广告被工商部门查处了,广告公司就伪造了一个广告额为5万元的假合同,工商部门最后只罚了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