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4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热力公司了解到,从1996年开始至2004年,市热力公司有4700万元陈欠热费没有收上来。该公司负责人说,热源不是热力公司自己生产的,而是热电厂生产出来后,热力公司花钱买来供给用户的。
市热力公司主管热费收缴的程副经理说,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33条规定,用户逾期不缴热费,供热单位可对其缓供热、限热直至停止供热。特困群体允许分期缴费,但其他原因欠热费的,要一次补齐。
四类用户是欠费大户
由于多数单位不是为热费全额买单,超出补助部分,就要职工自己“报销”,自己承担的这部分热费很难收缴上来。
还有就是房改房用户。我市房改房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比实际面积小,这部分“差额”成了收缴老大难。
房屋买卖后的欠费问题也比较难解决。原房主欠了多年热费后,将房屋转卖给他人。由于找不到原房主,陈欠的热费就很难收缴。
特困群体也是欠热费的“大户”,他们多为破产企业的职工,由于单位缴不起热费,政府又无力承担,所以,热费一直没有缴清。
读者建议“分期付款”
万宝小区的李先生对记者说,过去大庆的热费非常高,由于当时家里条件不好,他家4年没缴热费,陈欠热费达1万多元,现在一次拿出那么多钱很困难。如果热力企业能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让欠费用户每月还一点就好了,否则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提到补交陈欠热费,东风新村3区的齐女士说,自己不是不想缴,但单位没钱替她缴这笔热费,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实在困难。政府能不能想想办法,对欠多年热费的困难职工给予相应的照顾?
大家的事,大家想;大家的事,大家办。您对收缴陈欠热费有什么建议,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