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农民工保障金首次启用 20多名农民工拿到3万元工资
2005-12-17 06:19: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妮娜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17日电 16日,哈尔滨市劳动监察部门首次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场支付了张文革等20多名农民工被拖欠了长达5个多月的工资款3万余元。

  今年5月,呼兰的张文革等20多个农民工开始在哈尔滨三达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建筑工地干活。该工程的承建方———黑龙江省飞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张文革等人约定,力工和瓦工活儿包给这20多名农民工,力工每天工资为35元,瓦工每天工资为90元,该工程完工后支付务工费。该工程于7月份完工,但该建筑公司一直拖欠张文革等人工资3.1万元。12月13日,张文革等人到哈尔滨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于该建筑公司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察人员核实情况后,决定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先行支付张文革等人工资款3.1万元。张文革拿到自己被拖欠了5个多月的工资2700元钱时激动地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真是为咱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我们以后可以放心地在城里打工了。”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工程未开工之前必须到劳动部门缴纳工资保障金。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或工程竣工60日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劳动监察部门核实情况后,将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补发开发商拖欠的工资款,支出的款额,建筑单位必须在30日内补齐。否则,该工程不得竣工。如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60日内,劳动监察部门没有收到农民工投诉,将连本带息把保障金返还给开发商。

  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劳动部门已对全市422个施工项目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7亿元。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