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8日电 一家长为使孩子能上一所名牌小学,匆匆购买了一套自称在该学区内的二手房,可谁知报名上学时,被告知该房所在的学区并不是他们所期望的名牌小学。该家长将原房主告到法院。这起特殊的购房诉讼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审理后不日将对此案做出判决。
买房为名校,错选他学区
今年市民刘女士的孩子该上小学了,但他们家所在的学区对口学校并不是他们所期望的名牌小学。今年5月,一则报纸上的广告吸引了刘女士的注意。
这是一个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广告,其中一条卖房信息出售某小区内两居室住宅一套,称位于某小学的学区内。看到这则广告后,刘女士眼前一亮,广告提到的某小学正是她心仪的学校,如果买了这所房子,把全家户口落在这里,孩子可以顺利地入学了。她立即来到这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公司的人告诉她该地点的确是广告上写明的学区。中介公司又约来房主,房主也称该房所属的学区正是刘女士想要的那个名校。谈判进行得很顺利,虽然16.5万元的价格按市场的平均价格稍微贵了些,但想想孩子能顺利入学,而且还能省下一笔不少的择校费,刘女士觉得也就值了。
到了新生入学的时候,刘女士拿着户籍证明来到学校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但校方告诉她他们的户籍所在地并不属于该校学区。刘女士经过多方了解,得到的答复与校方的解释相同。刘女士大呼上当,马上找到原房主和二手房中介公司,指责他们在售房时公布假信息,并要求把房子退掉。原房主认为房子已经过户完毕不能退,中介公司强调他们在售房过程中并无不当之处,不该负任何责任。无奈,刘女士将原房主和二手房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她和原房主间订立的购房合同,原房主将购房款全部返还,并赔偿她的损失。
买卖双方对簿公堂各说各理
在法庭上,刘女士和原房主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刘女士认为,学区是她购买该房子的唯一动机。她从广告上看到该房所属的学区才购买的,但实际该房不属于这个学区,原房主和中介公司都隐瞒了事实。她认为宣传上所说明的条件就是一种承诺,效力等同于合同的条款。该房的所属学区与广告上的不符,原房主就等于没有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虽然房子已经过户,合同履行完毕,但由于对方先前已经违约,所以该合同就应该被撤销,违约方应该退房还钱。
原房主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都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而且已经履行完毕,房子已经过户。他强调,刘女士所主张的广告上的承诺,不应该按照合同的条款来对待。售房广告上的条件只是要约的邀请,是房主想要售房的意思表示,真正有效力的合同应该是后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他与刘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任何一个条款是约束学区的问题,所以他不存在违约行为,就更谈不上合同的撤销或是无效了。
中介公司认为他们只负责二手房出售的宣传组织联系和中介工作,没有义务审核房子所属学区的问题。
法庭在听取了双方的观点之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做出一审判决。
“择校热”促生盲目购房
据了解,借名校学区促销房屋,与近年来城市出现的“择校热”有很大关系。有不少望子成龙的家长希望通过搬家的渠道实现“名校梦”,纷纷选择在热点学区购房转户口。
一房屋中介工作人员介绍说,家长们急于择校的愿望使得这些热点学区的二手房市场持续看好,即便是年代久远的老房,面积小,配套设施差,但仍能卖出不亚于新屋的好价钱。不少家长一听房子是在某学区,甚至连价钱都不杀,就急急买下,好学区内的房子是随到随卖,根本剩不下。求房心切的家长们盲目听信中介公司和出售者的宣传,不经了解便“出手”,本案的原告刘女士就是这样遇到麻烦的。
此案提醒购房者,房屋买卖是每个家庭的大事,务必头脑冷静,仔细查验,多方了解信息,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指导,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