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2日电 哈尔滨市个体业者丁某在法院判决其赔偿原告4.4万元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东躲西藏了4年多。今天,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时,丁某将两名法官面部打伤,一名法警胳膊咬坏。
2000年9月15日,哈市正金玻璃店员工让该店临时帮忙的王金良帮忙扶一下玻璃,由于玻璃太厚太重,数十块玻璃突然倒塌,当场将王金良的双手和前臂割伤。事后,该店老板丁某将王金良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王金良左手、右前臂切割伤,双手部分功能障碍,法医鉴定为6级伤残。在王金良住院期间,丁某支付医疗费用8500元后,就不再提及赔偿事宜。无奈之下,王金良把丁某告到了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01年4月1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丁某给予王金良赔偿金4.4万元。判决后,丁某上诉到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7月10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丁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赔偿义务,王金良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可当法官到丁某住所送达法律文书时,丁某却举家搬迁,不知去向。今年11月初,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鉴于该案申请人王金良家境困难,又派人到哈市各大玻璃用品商店、厂家进行走访。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终于查明丁某在哈市仍经营玻璃用品,而且手里还掌管着3个店铺。
21日9时30分,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3名法官带领2名法警来到文道街19号,在丁某所开的哈市正兴石木加装喷漆厂门前,41岁的丁某听说法院是来强制执行的,很“配合”地与法官一同往警车走。但没走出几步,丁某突然回头把其儿子叫到跟前,说要给孩子留点看病钱,哪想到丁某将一沓钱全部塞到了儿子手里。法官见丁某要转移钱财,忙上前制止,谁知丁某将钱往地上一扔,大声喊叫起来:“法官抢钱了”。听到喊声,丁某的10多名员工及其家人都冲了上来,开始围攻法官。与此同时,丁某也对法官、法警拳打脚踢,将法官姜彦明和李云周面部打伤,还将法警周智左胳膊内侧咬伤。鉴于丁某等人暴力抗法,法官采取了强制措施,将丁某及其员工陶某、张某、齐某一并带回法院。因为丁某等4人妨碍公务,阻碍法院正常执行工作,法院于当日下午对其4人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