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2日电 近日,国家商务部出台《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大庆市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酒类稽查大队在处理假酒事件时,从此有了罚没权,无疑加大了执法力度。12月18日上午,林甸县酒类专卖局召开《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现场学习会和酒类商品现场展销会,200多家酒类总经销商和零售商参加了现场会。
市酒类稽查大队郭忠福大队长说:“以前我们发现了假酒也没有罚没权,只能与公安、工商联合执法,现在好了,我们有了罚没权,可以对贩卖假酒事件予以严厉打击。”
展销会上,让胡路区依林酒业公司的宋经理说:“《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后,假酒难有立足之地,我们酒类制造商的日子好过了。”
据了解,在这次展销会上,4家经销商当场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协议,合同金额600多万元。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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