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23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获悉,哈尔滨市已将《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起草完毕。
《办法》草案中规定,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应当远离粪坑、垃圾站、公共厕所、牲畜棚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扩散性污染源25米以外,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生产豆制品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专用场所,并做到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防止产生交叉污染。《办法》草案还规定,豆制品销售企业对进货渠道、销售记录进行登记,保证豆制品来源的安全性。对豆制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经营设备、人员健康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