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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虫”盗他人电话号为QQ充值 获刑18个月
2005-12-24 05:23: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娄英楠
东北网12月24日电 哈尔滨市民韩某,在2005年2月至3月期间,多次剪断居民入户电话线卖钱,此外,他还盗用他人电话号码,为自己及朋友的QQ号充值。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今年24岁的韩某,家住哈市道里区乡社街。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整天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2005年2月至3月,手头拮据的他为筹钱上网,先后在道里区乡里街79号、乡社街40号楼道内,多次用剪刀将居民入户电话线剪断,利用电话线销赃所得上网。经价格鉴定部门估价,被损害的财物及修复费用累计人民币10005.94元。
韩某在剪断居民进户电话线的同时,还多次盗用居民电话号码,拨打腾讯网络公司客服电话为自己及朋友的QQ号充值。经电信部门认定,被盗打电话费的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650元。3月5日,韩某在盗割电话线时被警方抓获。2005年11月14日,检察机关以韩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向道里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道里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主观目的不是将财物毁坏或损坏使其部分或全部价值,而是将剪断的电话线占为己有,将其铜线卖钱,且剪断电话线价值人民币1850元,已达到盗窃罪数额,故韩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不成立,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12月21日,道里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