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6日电 2000年,宋某以大庆市某公司的名义进行工程施工,并招来600多名农民工出劳务。他们有的负责土建工程,有的负责装潢,每当他们提出要签合同时,宋某就以种种借口搪塞。
当年年末,工程竣工后,宋某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多次找宋某和该公司索要,一直没有结果。
为了讨回血汗钱,他们专门选出代表找到有关部门,可是,由于没有劳务合同,5年来,他们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怀着最后一丝希望,今年6月,他们起诉到让胡路法院,该院民庭受理了27起劳务纠纷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代理律师不了解详细经过;农民工工程量说不清、工程项目说不清,劳务费数额说不清。宋某对农民工的起诉内容不认可,并称“有证据就给钱,没证据就不给钱”,导致诉讼无法进行。
出庭应诉的农民工在回家路上又被一些人跟踪,王敏海在法庭外被不明身份的人打伤,因为害怕宋某的威胁,农民工不敢再到法院来。
这给民庭法官们出了一个大难题。最后,经过研究决定,这些由宋某引起的所有劳务纠纷案件由庭长石玉一人承办。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石庭长与我市某公司协商,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原告的工程量进行核实。
今年7月,正值盛夏,石庭长与原告众多农民工和被告的代理人等,从早到晚泡在工地,共同核实了工程量,并下达了民事调解书。12月23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二楼会议室再次挤满了前来领钱的农民工。这是继10月份给农民工发放了100余万元工资后,继续给农民工们发放剩余的100余万元工资款。
王心文是第一个领到工钱的人,他一共领到了8万余元。拿着这些钱,他高兴地说:“5年了,今天终于在法院领到了我的血汗钱。我要感谢党和国家对农民工的关心,感谢让胡路法院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杨福成拿到27万余元工资款后,当场便给付了他所欠下的几个农民工的工资。
石庭长说,这27起涉及600余名农民工的劳务费拖欠纠纷案件已经圆满解决。可是,不难看出,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还是很淡薄。农民工外出打工,要有法律意识,一定要先与施工单位签订法律合同,完工后要让施工单位出具法律手续。一旦发生此类劳务纠纷,才会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