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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违纪登记建档 研究生招生单位不得举办考研辅导班
2005-12-27 09:25:5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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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2月27日电 明年1月14日、15日将举办2006年全国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教育部门日前已出台新规,将首次建立违纪考生记录档案,提供给各招生高校参考。同时,要求命题(审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

  针对近年来考场作弊的新特点,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加强考场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同时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查处力度,对玩忽职守、放松监考要求、纵容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教育部门要求,各招生高校不得擅自减少复试内容和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数,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不经招生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二级院(系、所)不得随意扩大复试比例。复试将重点考查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各招生单位要公开复试办法、规则,保证公开、透明。

  据悉,明年招收研究生院校将统一上网发布本校的生源余缺信息,按统一程序进行调剂工作,调剂初步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对在招生单位公布招生专业后,擅自拒招当年研究生的导师,将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做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