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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大米进沪颇具“样本”价值 解读沪哈南北粮食合作联社
2005-12-27 14:58:1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黄基宪 陈猛 马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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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7日电 木兰近来被外界格外关注,省内外新闻媒体频繁采访报道,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也多次考察调研。起因是“哈哈木兰”大米成功打入了上海市场,而更大的吸引力来自于:木兰县与上海奉贤区建立了伙伴关系,两地政府搭起合作平台,创造了跨地区的沪哈南北粮食合作联社运营模式,成为可供政策研究和复制推广的“实验样本”。

  经济互补构成南北合作基础

  两地利益需求决定南北合作走向

  从去年11月中旬,上海奉贤区组团到哈考察水稻产加销合作项目以来,木兰县与奉贤区之间已经过10余次互访,洽谈的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和升级。不久前,双方签订了“农业经济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和“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建设协议”,承诺在沪哈两地共同组建南北粮食合作联社,在木兰建设上海奉贤农业园区分区。

  10月26日,“哈哈木兰”大米入沪新闻发布暨产品推介会在上海举行。作为南北粮食合作联社的成员,上海永信米业公司今冬明秋将在沪组织销售7万吨“哈哈木兰”牌大米,并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06元补贴木兰三胜水稻生产合作社的农户。规划面积12.4平方公里的上海奉贤农业园区木兰分区的立项审批已经启动,已有京、沪、吉林、大庆等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表示了入区意向,上海汉德集团出资2000万元收购木兰肥牛加工公司,目前已接手企业重组和恢复生产。

  考察调研者倾向这样的观点:按照南北两地的经济互补性,寻找利益结合点,是沪哈合作走向深入的深层动因。上海方面,越来越重视粮食供给的安全问题,市民渴望吃到“绿色、健康、营养”的大米,但是土地资源有限,产业需要梯度转移,对优质农产品需求旺盛。木兰方面,水稻生产的生态环境优越,农民盼望保种增收,解决卖粮难;政府希望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加粮食产品附加值,扩大税源。南北两地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则希望有稳定的资源保障和充足的货源供给。这些因素是考量合作各方的立场和出发点、把握合作方向的基本尺度;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也决定着沪哈两地的合作具有持久的可能性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济合作需要平衡多元利益

  健全利益捆绑机制是合作有效运营的关键

  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是互利共赢,由于木兰与奉贤的合作涉及多元利益主体,要保障合作成功,必须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既能体现效率优先,又能兼顾公平。

  沪哈南北粮食合作联社的建立做了有益的尝试。他们决定通过“三步走”,建设国内首创、国际通用的标准合作社模式。

  第一步,在木兰建立“基地+农户”的生产合作社,形成“加工企业+合作社”的模式。已成立了拥有600多农户、一万亩耕地的三胜水稻生产合作社,明年水稻基地将扩大到30万亩,2008年达到100万亩;由黑龙江粮食工程技术公司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建立了大米加工厂。同时,在上海奉贤区建立销售合作社,形成“销售企业+超市”的销地营销模式,由拥有连锁超市的上海永信米业公司加盟担纲。

  第二步,将双方合作社联合起来,组成跨地区、产加销一体化的合作联社。现在合作联社已在上海注册,开始收购、加工、销售拥有新品牌和精美盒式包装的“哈哈木兰”大米,市场反映良好。

  第三步,在合作联社运作成熟后,转变成股份制,农民可用土地参股,建立生产、加工、销售全程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统一体。这是关键的一步,正在酝酿,难点在于农民入股。

  合作联社产加销一体化,实行股份制,好处是将各个主体的利益捆绑起来。吸收农民入股,可以避免水稻生产环节的软约束,防止种子、肥料、农药、加工、品牌、销售等“六统一”流于形式。如果农民不参与股金分红,利益就可能受水稻价格波动的影响。而只关心水稻售价,就会跟着价格走,可能待价惜售,也可能把水稻卖给其他收购者,损害联社整体利益。

  木兰准备采取过渡的方式。先说服农民把上海方面给予的售粮补贴留做股金,参与合作联社整体收益的二次分配。木兰县长鲁志民算了一笔账:按水稻亩产500公斤计算,每亩补贴30元,100万亩总补贴3000万元,转为农民股金,三年就接近一亿元,农民的股本可以在合作联社中占据相当比重,取得相应的股金红利。农民成为股东,就会眼光放远,关心联社的整体利益。联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企业,就可以按照经济实体的市场运作方式跨地区扩张。沪哈联社的水稻基地,明年将扩大为30万亩,其中有5万亩水稻计划在其他县份,以建立万亩规模的水稻生产合作社并加入联社的形式发展。

  政府扮演好协调人角色

  对南北经济合作体健康成长负起责任

  参与木兰和上海奉贤经济合作的决策者们有一个共识:南北合作只有在市场化轨道上运行,才是有生命力的。但是,保障南北合作良性运行,政府不仅要搭建合作平台,在合作过程中还要扮演协调人的角色。

  南北粮食合作联社目前还只是一个雏形,利益捆绑还没有实现。11月初,上海永信米业拿出300万元购粮款,按照一比六的贷款比例,准备在木兰贷款收购大米,但是他们对合作伙伴还不够信任,而粮食加工企业也不托底,双方一时僵持不下。木兰县政府领导立即出面调解,最终督促加工企业按时交货起运,化解了僵局。

  长途运输目前也是一个影响合作顺畅的瓶颈。国务院研究室建议黑龙江省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向国务院打报告,申请开通铁路运输绿色通道。木兰方面现在先按计划车皮和议价车皮两条腿走路,将来运量增加,政府的协调作用尤显重要。

  运用利益杠杆引导农民加入生产合作社的同时,教育农民、保护农民利益也是政府要努力做的事。木兰最近召集三胜水稻合作社的60多位农户代表,开了一个座谈会,目的是让农民认清加入生产合作社后利益和责任的关系,并向农民说明将来实行股份制的好处,征求农民对合作联社发展的意见。农民代表希望合作社办得越大越好,最担心的是“打白条”,对入股还有些迟疑。鲁志民说,按股份制原则,应该风险共担,考虑到农民是分散个体,在合作联社中的弱势地位的特殊性,不能把企业在经营中的风险平摊到农民头上,应该给予特殊保护。

  木兰县委书记吴国禄认为,从长远看,政府将来肯定要从南北经济合作常规事务中退出来,让企业自主经营,但是合作中产生的利益衔接问题,就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合作初期的利益摩擦,则需政府发挥信誉好的优势,及时干预,协调解决企业相互信任问题。

  南北合作是个大题目,木兰和奉贤的文章有了一个不错的开篇。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