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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嫩平原草原2008年将全部实现禁牧
2005-12-28 15:07:35 来源:东北网  作者: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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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8日电(记者 曹曦)《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松嫩平原的草原至2008年全部实现禁牧;其他地区的放牧草原,中度退化的实行季节性休牧,重度退化的到2008年全部禁牧。这是记者在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黑龙江省草原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黑龙江省是草原大省,现有草原面积650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5%,良好的资源条件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近十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草原资源破坏较为严重,全省草原已由1984年的1.13亿亩减少到6500万亩;1996年至1999年间,我省约有300多万亩草原被开垦,有的在开垦后由于不适宜耕种,又被迫撂荒,使草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全省草原平均超载二倍以上,松嫩平原草原平均超载五倍以上,由于草原超载过牧,造成严重退化、沙化、碱化,有的草原已成不毛之地。

  我省的松嫩平原(包括齐齐哈尔、大庆及绥化、哈尔滨部分市县在内),现有草原面积2800万亩,该区域是我省生态较为脆弱地区,尤其是在我省西部沙地地带,草原植被有力地控制着沙丘群“活化”,对缓冲沙尘暴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是我省生态建设的重点。

  据省畜牧局副局长王德胜介绍,实行禁牧、休牧地区,将全面推行舍饲圈养方式;未实行禁牧、休牧地区也将采取典型带动、政策扶持,引导群众改变靠天然草原放牧养畜的传统习惯,逐步实现舍饲圈养。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