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9日电 同样的姓名、同样的住址、同样的资料,却是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这是近年来出入境管理部门遇到的“冒名顶替”现象。
近年来,出国留学、务工、探亲等因私出国、出境的人越来越多。在黑龙江省的很多城市,由于历史原因,使那里的一些居民有着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地的亲属关系。这种关系使得他们在出国方面,有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然而,正是因为这种优势,他们的身份开始被那些绞尽脑汁想出国的人垂涎,甚至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品。
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了解到,近年来,公民骗取护照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有人是为了怕签证被拒签,有的是为了在居住国取得长期居住权,还有的是为了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这严重影响了出入境管理秩序,导致被害人“一式两份”,在出国时难以获得合法身份。
案件1
看中“身份”,警察帮忙“克隆”
李某与妻子赵某是黑龙江省某市农村的农民,他们都是朝鲜族。今年年初,两口子打算到韩国打工,他们就托在韩国的亲属给他们发邀请函,可是迟迟不见回音。直到8月份,他们才得知亲属在韩国申请为李某和赵某发邀请函的时候被拒绝了,韩国的相关部门说李某已经在韩国了,因此对于李某的这次申请不能批准。
这个消息让李某夫妇感到非常冤枉,因为他们在家务农,别说韩国,连所居住的县城都很少出去,自己怎么就已经到了韩国了呢。为了解开疑惑,李某和妻子找到了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在那里,李某真的查到“自己”出国时办理的手续档案。这份文件让李某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文件上的这个人除了长得和他不一样之外,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所有的个人资料都和自己一样。原来李某被冒名顶替了!
经过警方调查得知,顶替李某出国的那名男子是与李某一村之隔的黄某。他想出国,苦于没有足够的条件,于是通过在该县公安局基层当民警的小舅子赵某,利用职权,给黄某出了一套李某的户口和身份证,把李某的照片换成黄某的。拿着这套户口、身份证,黄某摇身一变就成了有韩国亲属关系的李某。再经过一些其他程序,2004年,黄某顺顺利利地出了国。
冒名顶替李某的黄某已经在韩国,真的李某当然不能再去韩国。因此,李某夫妻俩原来的打算成了泡影。不仅如此,韩国政府办理签证的规定甚至让李某一家人今后都不可能得到赴韩签证了。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形成材料上报,准备遣返黄某。
案件2
姐妹达成协议,事后反悔案发
某市居民吴女士近日来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案件科,她举报自己的亲姐姐,在多年前盗用她的身份前往国外,至今未归。在询问中,警方发现吴女士对她姐姐出国日期记得很清楚,但对如何发现身份被盗用的情况却支支吾吾,后来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吴女士不得不道出实情。
原来吴女士的姐姐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1998年,她听说出国打工能挣大钱后,就随旅游团出国,然后偷偷溜掉,在当地打起“黑”工。可是没过多久她就被遣返回国,并受到相应的处罚。2000年,她又想出国,却因有不良记录,根本无法得到签证,于是她想到自己与妹妹长得挺像,便说服吴女士同意让她冒名顶替。当时见姐姐苦苦哀求,又信誓旦旦地说只打3年工,挣完钱就回国,吴女士没有想太多就同意了。就这样,在妹妹的协助下,姐姐拿着崭新的护照,以吴女士的身份出国了。
可是令吴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姐姐答应的三年期限到了,也不见她人回来,这令吴女士很着急。因为由于多年的变故,原本从未打算出国的吴女士,也有了出国打工的想法。但是以吴女士身份出国的姐姐不回来,吴女士又怎么能出去呢?吴女士要求姐姐尽快回国,后来却得知原本在国内已经结婚的姐姐,又充分利用妹妹的未婚身份,在国外与一当地男子结了婚,生了孩子,根本没有回国的打算。这才使吴女士不得不向警方举报。
案件3
中介办出国
实为偷“身份”
刘某和孙某是夫妻,生活在黑龙江省某市农村。因为刘某的舅舅、舅妈在国外,所以从2004年起,刘某决定出国打工。然而,刘某连续签证两次失败,路费、签证费、资料费花去几万元。2005年7月,刘某孤注一掷,把家里的地卖了,还抬了些钱,去沈阳签证。结果,在刘某与签证官交谈的过程中,他终于得知,始终得不到签证的原因是他的妻子孙某已经非法居住在他要去的国家。所以,作为孙某的丈夫,刘某是不会被允许入境的。
这一回答令刘某感到十分吃惊,因为自己的妻子从来都没有出过国,就在家里。为了弄清此事,刘某和孙某来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得到的答案果然是被冒名顶替了。外事科的人告诉他们,冒名的人并不是在孙某居住当地办理的出国手续的,而是把户口迁到外地,办完后又迁回来的。这使孙某想起多年前的一件事。1999年,曾经有一个专门从事出国中介的老乡承诺能给孙某办出国。孙某就把户口、身份证交给他去办护照,但后来由于费用太高,孙某决定不办了,想要回材料,但由于两家距离较远,孙某就让他把东西送到亲属家,一个星期后取回。会不会是老乡当时办下了孙某的护照,后因孙某不去了,就“张冠李戴”给别人办了出国?孙某多次找到那个老乡,但他始终否认,说当时根本没有给孙某办下护照。
直到后来这个老乡协助他人偷渡的事东窗事发,孙某才得以找回自己的身份。
据了解,在入境管理部门遇到的非法出入境案件中,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占有大半比例,更有“蛇头”专门进行身份买卖交易,为偷渡客提供偷渡条件。对此警方将视不同情况,根据我国的《刑法》、《出入境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规,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户口及身份证,不能轻易交由他人保管。如果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被冒用,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盗用自己姓名权的侵权人给予民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