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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快递的冬虫夏草“缩水”霉变 速递局赔偿五十七万
2005-12-31 09:46:4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景春
东北网哈尔滨12月31日电 哈尔滨市民周某因为邮购的野生中草药冬虫夏草数量“缩水”并发生霉变,将省邮政局速递局告上法庭,市中级法院近日终审判决,省邮政局速递局赔偿周某经济损失572561.8元。
据悉,2004年6月4日,南岗区市民周某从四川省马尔康邮政局以邮政速递的形式购入2件野生中草药冬虫夏草,内重9.5公斤。两件邮件由邮政局提供包装物,均保价15000元。7日,邮件送至周某家,周发现两件邮件箱体均有破损,破损处足以伸进一只手,可直接接触到内装的虫草,破损处是用“哈尔滨邮区中心局代封”的胶条重新封好的,周拒收与速递员到省邮政局速递局下属第一分公司检秤,发现短少295克。速递局将货物留下保管,表示调查后再做处理。9日,双方复检发现速递局有人在破损处打开包装,两箱虫草已经短少463克。7月22日,周某认为省邮政局速递局拒绝开箱验货并以各种借口不交货,到南岗区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对两箱虫草的质量开箱检验。10月21日,省药检所出具检验报告,结论是本品具冬虫夏草的性状特征,有霉变(不符合规定),周在鉴定之后将货物取走销毁。
2005年8月1日,南岗区法院认定,省邮政局速递局在速递过程中造成货物短少,后在保管货物时未能尽到保管义务导致货物全部霉变,判决省邮政局速递局赔偿周某经济损失572561.8元。省邮政局速递局上诉后,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