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一月一日是分界个税交纳有区别
2006-01-01 20:52:3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窦丹 马云霄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1日电 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800元调至1600元。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下发了《通知》,对相关情况做了规定。

  依据《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缴入国库,都要依据原税法规定按起征点为每月800元,计缴个人所得税。从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必须依据新税法按起征点为每月1600元,计缴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