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月11日电 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校园暴力伤害案件,黑龙江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开展以落实校园治安秩序、门前交通秩序、门卫管理、公寓管理、校园巡逻、报警点设置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特别要对学生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
据了解,2005年11月17日至12月27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佳木斯市、哈尔滨市相继发生3起校园暴力伤害案件,导致3名学生死亡、4人重伤。其中,佳木斯市前进区第七中学初二学生马某仅仅因为一点小"摩擦",便掏出水果刀将同学解某刺死。
为杜绝类似案件再度发生,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学校针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
此外,这个省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对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加强学校门卫、夜间值班和巡查;加快建立健全学校和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完善学校周边的报警点和报警程序。放寒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学校的落实上述要求的情况进行抽查,严密防范危及学生安全的恶性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黑龙江省教育厅此次还特别强调了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问题。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