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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声淹没涨价提议 哈尔滨热价听证会出现一面倒
2006-01-13 08:00: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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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3日电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12日9时在哈尔滨市教育宾馆举行。来自社会各界的43名代表参加了此次听证会。会上,申请热价调整单位与听证代表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大多数代表质疑或反对热价上调。

  哈尔滨锅炉供暖经营公司总经理程德和代表哈投供热公司、哈尔滨市经房物业公司等5家供热企业陈述了供热价格调整的理由。程德和表示,现行的供热价格是2000年制定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31.15元,测算燃煤价格为188元/吨。然而,到2005年9月,哈尔滨燃煤平均价格上涨至340元/吨,上涨了80.85%,而且平均每天有15个小时提高室温两摄氏度,供热成本的增加已大大超过企业可承受能力。

  程德和建议,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按使用面积31.15元/平方米调整为34.58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约为23.21元/平方米),上涨3.43元,涨幅11%;非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按照使用面积由31.15元/平方米调整为37.36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25.07元/平方米),上涨6.21元,涨幅19.9%。程德和陈述结束后,与会代表纷纷举手发言,大多数代表质疑或反对热价上调。

  消费者代表刘天晓首先发言。他说,目前哈尔滨市热费价格与省内其他城市比较并不低,不该涨价。伊春市居民热费为35元/平方米;五大连池市居民热费为29元/平方米;黑河市居民热费为22.4元/平方米;加格达齐市居民热费为30元/平方米。这些城市的地理纬度、海拔高度均比哈尔滨高,取暖期比哈尔滨多一个月,但供热费用却比哈尔滨低。供热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上狠下工夫,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负担。

  刘天晓发言结束后,会场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消费者代表王旭明对供热单位提出的热价上涨提出疑问。他说,根据哈尔滨公立会计师事务所和哈尔滨开发会计师事务所对哈尔滨13家供热企业所属的33个单位的2002至2005年3个供热期的供热成本进行审计显示,哈尔滨供热成本仅为每平方米26.82元,远低于现行的31.15元热价,因此热价不该上涨。

  哈尔滨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测试所朱继光、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刘茂东认为,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有关条例,一些新建建筑要节能50%,而且哈尔滨最近几年每年按50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在逐年增加。因此,热费不但不应该涨价,而且对节能住宅的供热价格应适当优惠。

  同时,哈尔滨市第二蓄电池厂的桑建库说,北京市发改委已明确提出2006年燃煤价格不会上涨。因此,在煤价还没有稳定的情况下,热费不宜涨价。目前,哈尔滨市热费价格是2000年制定的,当时热费收缴不足50%,虽然燃料价格涨幅超过了50%,而目前收缴率上升到90%,多收缴的热费完全可以抵消成本上涨部分。据介绍,哈尔滨市物价局将把此次听证会的结果上报至哈尔滨市政府和省物价局。

  新闻背景:

  哈尔滨地处高寒地区,每年供暖期为6个月,上世纪80年代初,哈尔滨开始施行供暖收费。最初的热费价格为每平方米8.71元,在此后的20多年里,热费先后调整8次,价格调整到目前的每平方米31.15元,是最初供热费的3.6倍。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