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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为农民工发放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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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领回被拖欠的工资 |
东北网1月19日电(记者 印蕾)19日,在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0余名农民工领回了被拖欠的22.95万元工资。
据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农民工受雇于哈尔滨市飞宇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位于哈达屯附近的兴南家园住宅楼工程项目施工。当日,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启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这些农民工支付了工资;并对用工单位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哈尔滨市自2005年3月开始对全市开工建设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其中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交纳保障金。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