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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将要交住房"养老金" 每平方米每年5元
2006-01-26 10:04: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贾博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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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6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获悉,过去一直困扰房产部门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终于有了新“说法”,今年2月,哈尔滨市将出台实施《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今后,新购商品房者和开发商要分别交纳房价2%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这笔资金将作为房屋的“养老金”专项使用;已购房者也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年5元的标准为房屋交纳“养老金”,专项用于住房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记者从市房产住宅局还了解到,今年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将继续加强宏观调控,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规模,主要发展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今年哈尔滨市房地产项目建设将以新区开发为主,旧城改造为辅,合理调控房地产开发总量和布局。全年计划房地产开发总规模1280万平方米,竣工500万平方米。住宅建设规模920万平方米,竣工450万平方米。住宅开发将主要向松北、开发区和哈西新区发展。

 网友声音

 网友丁力:拦路抢劫有法可依了!

 过去总说,强盗们越货杀人是师出无名。这把不一样了,强盗立法了。这个5块大洋法,就是拦路抢劫法的一声枪响。这个拦路抢劫抢的还是正地方,你不可能不住房,我所以一枪一个准儿。为了让你死个明白,还告诉你是因为你的房钱我还没榨干。人要养老,房子也不能免俗。至于这个养老办法令出何门,你也不必深究。

 网友青萝卜:哈尔滨还“宜居”吗?

 
如果说如今的事儿有能让人“出离愤怒”的,那么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新出台的居民需要缴纳住房“养老金”的制度无疑会光荣入选。愤怒之余,笔者不禁感叹:若任由这种“衙门”胡乱收费,就算哈尔滨有朝一日建成了“国际大都市”,她还会是个“宜居城市”吗?还有多少人敢提心吊胆地住在这个动辄遭遇“抢劫”的城市中?

 网友天草:住房“养老金”规定也要“无厘头”?

 
他要是愚人节那天拿出来,没准我会笑,现在嘛,我只想脱下裤衩抽出皮筋做成弹弓子打他家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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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