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月26日电 爆竹声声除旧岁,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又如约而来,娱悦了中华民族上千年的鞭炮的燃放安全问题,重又成为大家议论的热点。
燃放,容易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不燃放,年味似乎就没了。为了年俗年味,老百姓要放,可看到由鞭炮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有关政府部门又心有余悸。事实也确是如此,每逢春节前后,常会有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见诸报端。
诚然,禁放烟花爆竹,是政府为给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的一项措施,其出发点是好的。但也有人认为,不能以牺牲传统文化为代价。
那么,如何确保老百姓放"安全鞭炮",避免鞭炮可能造成的损失,唯一的办法就是强化人们的安全意识,预防措施落实到位,现存隐患及时消除。因此,"安全燃放"也成为各级政府管理的必修课。
几天之前,哈尔滨一家食杂店内的待售鞭炮突然起火,将食杂店的房顶引燃。但哈尔滨市的有关部门并没有因噎废食,而是以积极措施加以管理。从允许燃放爆竹之日起,哈尔滨市为保安全燃放,指定了千余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建议消费者到各指定销售点购买,而各销售点的货品必须从日杂总公司采购。同时,各有关执法部门全力打击制售劣质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为了应对不法商贩的"游击队"销售方式,有关部门开始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最近,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此一来,在政府的严格管理之下,"年俗年味"和"安全第一"恐怕也就不再是矛与盾了,人们亦可在热烈与祥和中辞旧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