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0日电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推进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侵犯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屡屡发生。有的拿不到分文报酬,有的因工致伤、致残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现状令人堪忧。
观点
1、切实解决侵犯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监督管理,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建立健全工资保障准备金制度和欠薪报告、公示制度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拖欠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责令其立即或限期补发和补偿,并给予处罚。要着力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同工同酬,保障其劳动报酬权利。把进城务工人员的有关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畴。
2、统筹协调搞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工主动参与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3、清理整顿职业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组织管理,中介机构和劳动服务部门应实施规范化操作,特别是对那些只顾经济利益,坑害农民工的黑中介要严厉打击,净化劳务中介市场,为农民工择业创造更加优良的就业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