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哈市将提高特殊困难群众低保金加发标准 五保老人每人再补千元
2006-02-16 05:57: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周辰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2月16日电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今年将进一步改善低保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提高享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社会孤老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低保金加发标准。

  目前,哈尔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200元,按照规定低于低保标准的将给予补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哈尔滨市今年将把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额由去年的65元提高到70元。同时,还将对低保家庭中未就业独生子女、高中在校学生和当年考取普通大中专、本科院校的学生加发低保金。

  今年,市和区、县(市)政府还将分别设立五保老人救助金,在保证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1500元生活费的基础上,每年每人再补贴1000元,用于购买煤、水、电及取暖等费用。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