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日电 通过采取单位推荐和社会公开征选,来自非政府部门的140位社会评审专家得到了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颁发的《专家证书》。从3月1日《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从这140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中选出评审专家,在今后决定哈尔滨市各个新建住宅能否交付使用的社会评审中发挥作用。
在28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专家首次全体会议上,入选专家,哈尔滨商业大学土木与制冷工程学院副教授杨晓庄说,她是由单位推荐入选专家库的,在《办法》公布之前,对有关社会评审工作并不十分了解。但现在,她对包括引入专家参与评审的该项《办法》感觉非常好,认为具有创新意义。如果今后自己担当社会评审委员,她希望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用科学严谨的态度独立开展工作。
据入选专家,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市政工民建专业研究员郭永庆说,作为居民,他深有体会的是,近年来,哈市部分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后,存在着工程质量不合格,庭院绿化和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物业管理不落实,一些居民被迫使用高价临时水电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生活。而他作为专家,能有机会参与这样的工作,是为社会承担起一份责任。
据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宣峰介绍,根据《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在交付使用前,应当对规划、工程质量、供电、供水、供燃气、庭院配套等15项交付使用条件是否合格进行社会评审,社会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为9名,由业主代表、相关专家各3人,物业管理企业、区人民政府及社区代表各1人组成。对评审结论为合格的住宅,须6名以上(含6名)委员签字通过后,才可以交付使用。所以,3名专家对应的投票权相当重要。为确保专家立场的公正性,进入专家库的所有专家都来自大专院校、设计院、研究所等非政府部门,并且从事相关专业20年以上。在每次评审前,经过现场公证,随机抽取6名专家,前3名为评审委员,后3名为候补委员,为按规定采取回避制度时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