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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决策谁负责 哈尔滨市行政执法首次实行追究制
2006-03-02 08:17:0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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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日电 哈尔滨市3月1日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忠信在会上披露,哈尔滨市要用十年左右时间,分三个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地把各级政府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全新现代化法治政府。“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是法治政府的精髓。

  石忠信说,哈尔滨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应当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实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构建一个与依法行政要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配置合理、相互联系、运转有效的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三年内,在这个制度体系框架内,至少要在政府职能定位方面、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规范政府行为方面、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对行政行为监督方面制定完成五类制度。

  其次,要用四年左右时间,深层次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力争有质的突破,使哈尔滨市各级政府初步具备法治政府雏形。要加强政府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各级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注重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最后,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依法行政速度,加快法治政府进程,初步将哈尔滨各级政府建设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现代化法治政府。哈尔滨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哈尔滨的实际,并反映出广大市民的意志;市区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规范、明确,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或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裁,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行政权力与责任一致,行政权力与利益彻底脱离,行政监督机制运行有效。

责任编辑: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