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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亲女儿都不赡养老人农村赡养案件增多
2006-03-10 10:31:2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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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0日电 都说“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然而记者日前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采访时了解到,该法院受理赡养案件明显多于市区的其他法院,占了该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近两成,而且在一些地方,越是子女多、特别是儿子多的家庭,赡养问题越突出。

  据该法院法官介绍,在这些赡养案件中,有不少是因为子女之间互相攀比。由于松北区多是农民,在一些人的意识中,赡养老人应该是儿子的事,做女儿的不用操心,也不用尽太多的义务,结果造成女儿不养老人,最终被老人告上法庭。某镇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膝下有两男七女共九个孩子,老人含辛茹苦将他们养大,而七个女儿出嫁后都不愿尽赡养义务,把照顾老人的责任全部推给了两个儿子,老人一怒之下与女儿们对簿公堂。

  还有的案件是由于老人将自己的大部分财产留给了某个子女,而得到财产相对较少的儿女心理上不平衡,导致将老人拒之门外的现象发生。在松浦镇,刘老汉的四个儿女相继结婚,自立门户,老人和小儿子住在一起,房产等也自然留给小儿子。而在小儿子成家后,老人与儿子儿媳在生活中总有些磕磕绊绊,不顺心的老人打算去其他儿女家住上一段时间,可孩子们却说,您既然将财产留给了小儿子,就应该由小儿子来养,我们什么也没得到,凭什么养你?

  类似的赡养案件还有很多。有关法律专家指出,农村赡养案件增多的现象,一方面反映出,过去那种“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并非亘古不变的真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农村尊老敬老道德的缺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教育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