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2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齐齐哈尔市物价部门对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进行价格限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市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化肥销售价格实施登记备案制,启动最高限价措施,对化肥价格波动变化,以及化肥储备、供应情况及时掌握。为防止经营环节层层加价,规定我省生产的化肥,在省内经销应以实际出厂价为基础计算,不得进行三次批发,同城不得二次批发(以县为单位)。从省外化肥生产企业以出厂价购入的,在省内经销应以实际出厂价为基础计算,不得进行三次批发,同城不得二次批发。从省外经销单位购入的化肥,在省内销售只能进行一次批发。批零兼营企业直接零售只能加一道环节,最高为3%。黑化生产的尿素在中准价每吨1500元的基础上,需要上下浮动确定具体出厂价格时,要到市物价局备案。在市区范围内,除黑化生产的尿素外,所有生产小化肥、复合肥的生产单位,都要报市物价局审批。
进口化肥应以口岸至省内铁路第一到站企业实际批发指导价为基础计算,在省内销售只能进行一次批发。凡从国家直接调入、口岸大贸购进、省配额进口的磷酸二铵,无论谁经营,只要是从事省内第一级批发业务的都要在规定的批发指导价格内组织销售。
春季凡向农民赊销各种专业用肥的,要向农民公布价格和利息,由农民自愿选购,秋季要按公布的价格和利息向农民收款。
对用量较大的玉米种子的批发、零售价格,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定指导价格。由经营单位在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上浮不超过8%的幅度内自行确定销售价格。对齐市经营较少、未经统一确定的玉米、水稻、大豆及小麦等种子价格,采取一次一批指导价的办法进行管理。
市物价局对市区粮食种子中准价格规定如下:玉米四单19,玉米黑301,玉米哲单37,玉米海玉4、5、6(海伦东升种业),玉米海玉4、5、6(非海伦东升种业产),玉米吉单27购进价、批发价、零售价分别为2.5、2.7、2.9元/斤,1.6、1.8、2元/斤,2.1、2.3、2.5元/斤,2.8、3、3.2元/斤,2、2.15、2.3元/斤,4、4.15、4.3元/斤。
广大农民在购买化肥、种子时,如发现违价行为,要及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