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4日电 昨起,包括“最终解释权”、“赠品奖品无退换”、“寄物柜失窃超市不负责任”等在内的11种“霸王条款”,被省工商局列为重点纠正对象。店内有“霸王条款”的沃尔玛中山店、正阳楼酱骨头馆、福奈特干洗花园街店等已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
“霸王条款”是格式合同的一种。按《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的规定,格式合同就是指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包括适用于消费者的制度或者规定、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省工商局在对“霸王条款”进行全面备案的基础上,昨起开始对哈市商家进行检查,检查中,哈尔滨市30家超市、洗衣房、数码照片冲洗店、酒店、快餐店内的11种“霸王条款”被纠正。
工商部门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发现相关“霸王条款”可到工商部门举报。`
“霸王条款”黑榜
霸王条款一:超市对寄物柜不负保管失窃及赔偿责任
工商部门指出:超市设置寄物柜提供免费存包服务,是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增加效益的手段,实际上是有偿服务。因此,超市应依法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霸王条款二: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工商部门指出: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
霸王条款三:赠品、奖品无“三包”责任,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工商部门指出:商场的“赠与”其实是建立在消费者履行付款购买商品的义务基础上的附义务的赠与,不承担“三包”责任违反《合同法》。如果商家在出售特价、降价、减价、打折商品时未向消费者说明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就应该依法承担“三包”责任。
霸王条款四: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金银饰品、玉器商品不退换不维修
工商部门指出:免责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不能因为商品具有特殊性就不论何种情况一概免责。
霸王条款五:商场儿童乐园规定———发生事故商场拒不负责
工商部门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霸王条款六:商场出口验小票
工商部门指出: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购物后商场强行查验小票,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
霸王条款七:最终解释权
工商部门指出:消费者参与商家举行的促销活动,事实上与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商场的解释只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解释,不是最终结果。
霸王条款八:胶卷丢失不赔精神损失
工商部门指出:经营者损坏或遗失消费者欲冲印的胶卷,不仅要赔偿消费者的财产损失,而且应赔偿造成的精神损害。
霸王条款九:损坏物品高额赔偿
工商部门指出:消费者损坏经营场所物品,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应根据物品损害的程度来赔偿。
霸王条款十:商场送券不明示附加条件
工商部门指出:经营者制定格式条款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以清晰、明白的文字或者语言告知消费者格式条款中含有的免除或者限制经营者责任的内容。
霸王条款十一:美容院内发生人员伤亡,美容院免责
工商部门指出:健身房、美容院未尽质量保障义务,使消费者在健身、美容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消费者有权向健身房、美容院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