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4日电 汪某在监狱服刑期间,向服刑人员韩某分配工作时,二人发生争执,汪某用头撞击韩某面部,导致韩某3颗牙被撞掉。今年3月,汪某原刑没有执行完又被加刑两年。
2005年9月28日6时,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服刑人员韩某及监区其他服刑人员吃完早饭,刚来到生产车间准备干活时,汪某以牙签厂着急要一批牙签为由,要求韩某和其他挑辣椒的10名服刑人员同另外8名挑牙签的服刑人员换工作。韩某当即提出反对,说他不去挑牙签,要继续挑辣椒。汪某对韩某说:“听你的还是听我的,让你干啥你就干啥”。韩某继续反对,于是两人争吵起来,继而厮打在一起。汪某拽住韩某的脖领子用头向前一顶,撞在韩某的嘴上,当场韩某的牙就掉了,接着汪某又打了韩某头部数拳。此时,值班管教过来将两人拉开。
今年3月17日,经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审理,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汪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应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4年2个月26天及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据了解,汪某1984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4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6年因犯盗窃罪、窝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0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3年,200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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