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4日电 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某公司打工的张某,由于没钱在同事面前摆阔,就伙同朋友徐某一起去公司厂房内盗窃备用电缆。日前,张某和徐某被平房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双城市的张某经朋友介绍,来到平房区某公司打工。能说会道的张某很快就和公司的同事打成了一片。和张某一样,同事们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大家经常一起喝酒、打牌。从外地来的张某怕同事瞧不起自己,就经常在同事们面前摆阔。别人抽3块钱的烟,他就抽6块钱的烟,别人穿普通的胶鞋,他就买名牌运动鞋穿。一个月几百块钱的工资根本不够张某挥霍。于是,张某找到了平房镇的朋友徐某,经过一番商量,决定偷公司的备用电缆线卖钱。2005年10月31日凌晨,张某和徐某携带铁锯来到张某打工的公司,他们从大墙跳入公司大院,来到2号厂房内,锯下了13.6米的备用电缆线(价值人民币近万元)。当二人正要将赃物转移时,被该公司保安人员发现,二人扔下电缆线匆忙逃走。
今年2月份,平房警方将张某、徐某抓获,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平房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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