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4日电 从去年至今,哈尔滨市各级法院陆续审理了一系列“水案”,其中10家拖欠水费“大户”已经败诉。3日,哈市供水公司法规部部长陈文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供水公司还将于近期把若干个欠水费企业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拖欠已久的巨额水费。
哈尔滨市志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东海龙宫洗浴广场”在2000年4月至7月间共欠水费6.4万余元。2005年8月,供水公司将“东海龙宫”诉到了法院。因该公司停业,无法送达传票,故人民法院发出公告。今年3月中旬,此案经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令“东海龙宫”给付供水公司水费6.4万余元。
哈尔滨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5月13日至2002年6月30日,在香坊区南直路建设“公滨城市花园”时,拖欠哈市供排水集团供水公司水费134.4万元。2004年末,在永安公司拒不给付水费的情况下,供水公司将其告到法院。2005年1月,经香坊区人民法院审理,判令永安公司还款134.4万元水费及违约金6.72万元。目前,此案正在执行阶段。
哈尔滨客车厂自1998年1月开始拖欠水费,至2005年3月累计欠款116万余元。期间,供水公司多次催要,该厂均以各种理由拒付。2005年初,供水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6月,经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审判决哈尔滨客车厂还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合计118万余元,目前正在执行中。
据了解,除了这3家欠水“大户”被法院判令给付水费外,哈尔滨道里房产经营公司安康分公司、哈尔滨绝缘材料厂等7家企业因拖欠水费也相继败诉。另外,还有1起案件正在诉讼中。
哈市供排水集团供水公司法规部部长陈文凯表示,供水公司还将于近期把若干个欠水费企业告上法庭。目前,通过诉讼手段,供水公司提起诉讼的11起案件标的额为625万元,判决已生效的达442万余元,其中回款7.9万元,正在执行434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