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5日电 4月1日开征的消费税对车市的影响已经显现,据有关人士介绍,4月1日前报关的车涨价,是一种欺诈行为。
消费税开征后,主要从源头征收。厂商面对经营成本的提高,将税赋“变”为涨价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库存车”并不属于征收的范围,如果搭车涨价属于欺诈行为。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如果现在购买2.0L以上的汽车必须查看发动机的出厂日期或报关日期,如果发现该车是在4月1前出厂或报关的,需要提出质疑,因为库存车搭车涨价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掏了“冤枉钱”,可以向厂商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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