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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须安污水处理设备 明年医疗污水排放全达标
2006-04-16 05:52: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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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6日电 记者15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即日起,哈尔滨市县级以上医院,或有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都要安装污水综合处理设施,确保明年年底前排出的诊疗、生活污水各项指标达到环保标准。

  据介绍,哈尔滨市有县级以上医院或有20张床位以上的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及卫生急救站等医疗机构100多家,其中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不到10家。大部分医疗用水不经处理就排放掉。此次国家出台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一部专门对医疗含菌水处理的法规。这一法规对医疗含菌污水的达标项目标准由以前的5项增加到20多项,污水监测不仅项目增多了,指标也提高了。同时还细化了传染病院和结核病院专项标准,和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的排放标准。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包括门诊要有消毒设施的硬性规定。

  目前哈市已把医疗机构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点内容。明确提出全市医疗机构都要按照新标准规定,在200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的任务。对于足额缴纳环保排污费的医院,在治理污染过程中,确实缺乏资金,医院可以申请环保补贴资金作为补充。环保部门将帮助符合规定的项目,办理补贴资金的申请手续,同时哈市还将强化督促检查,环保、卫生等监测部门将对医院的污水,定期进行监测,对完成治理任务验收合格并符合环保补贴资金规定的医院,环保部门将给予30%的补贴资金,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工作的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