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10天内未撤掉“霸王条款 世纪联华被罚款
2006-04-28 06:32: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泽宁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4月28日电  4月初,黑龙江省工商局发布通告,要求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10天内撤掉“霸王条款”。而哈市世纪联华超市(地段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被工商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

  省工商局的通告是针对目前服务行业普遍存在的一些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条款和规定发布的,这些条款包括“寄物柜丢失物品,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本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等。通告发布后,全省有1067户企业自动废除“霸王条款”2279条。然而部分企业仍旧没有整改。

  近日省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世纪联华超市(地段店)仍有多条“霸王条款”并未废除。“自助寄存责任自负”、“世纪联华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无论什么情况下,明码标价的处理品,概不退换。”等“霸王条款”随处可见。

  据悉,省工商局门已责令世纪联华超市撤掉所有各项“霸王条款”,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