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8日电 2005年8月18日,哈尔滨市原太平区供电局工作人员到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报案称,某网吧有窃电行为,要求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网吧进行侦查。警方发现,该网吧经理孙某为了“开源节流”,动起了窃电的歪脑筋。该网吧自2004年7月开业以来,直到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共窃电6000余度,折合人民币5689元。案件侦破后,窃电网吧被停业整顿,并向电业部门退缴了6000元电费,经理孙某被移送法院处理。近日,孙某因盗窃国家电能构成盗窃罪,被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刘华